“刷臉”時代亟須 立法保障個人信息安全

發布日期:2017-11-09首頁 > 安全資(zī)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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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人臉識别技術日漸成熟,“刷臉”時代正在到來。人們可以刷臉進站、刷臉取款、刷臉支付、刷臉報到……與此同時,個人信息安全也面臨着風險:人臉識别等生(shēng)物(wù)識别技術可能潛藏安全風險和隐私問題。

  網民認爲,科技進步給人們的生(shēng)活帶來巨大(dà)便利,但在信息即價值的數字社會,相關部門要嚴格保障個人信息安全,亟須立法規定“刷臉”數據的使用邊界,不能讓人臉識别技術成爲法外(wài)之地。

  便利與風險并存

  有網民認爲,近年來人臉識别技術應用,可謂“百花齊放(fàng)”,确實有“芝麻開(kāi)門”的便捷效應,但新技術“雙刃劍”屬性不可避免地讓面部識别技術的應用存在隐私安全風險。

  網民“吳學安”認爲,如今,個人隐私信息的商(shāng)業價值日益凸顯,面部識别技術在“刷臉”過程中(zhōng),用戶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齡、職業,甚至包括用戶不同情境狀态下(xià)的情緒等大(dà)量信息,都被采集并儲存;另一(yī)方面,面部識别技術所采集的個人隐私信息,必然難逃不法之徒的環伺和圍獵。一(yī)旦這些信息得不到妥善保管而被洩露,那麽用戶的個人隐私就無異于處在“裸奔”狀态,其安全必然得不到有效保障。

  須立法保障使用邊界

  網民呼籲,通過立法方式強化對于面部識别領域的監管力度,進一(yī)步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;相關行業和企業應提升面部識别應用軟件等載體(tǐ)以及儲存設備的安全技術水平,提升網絡安全意識,避免公民隐私信息洩露或遭非法轉賣。對于非必要的隐私數據,不應非法采集。

  網民“blueschloss”就認爲,企業成批丢失用戶信息事件屢見不鮮,後果不堪設想。必須立法規定企業收錄用戶個人身份信息種類和保密責任。“否則将來用戶銀行的錢被偷了,弄丢用戶個人信息的企業隻需輕描淡寫地說一(yī)句‘都怪黑客’就完了。”

  網民“談劍峰”認爲,“點點滴滴的個人隐私彙集起來就是國家信息安全。”最重要的是立法保護公民隐私,以及确定人臉識别等技術的使用邊界。“我(wǒ)國應盡快建立生(shēng)物(wù)識别的法律和技術标準,比如什麽地方能用,怎麽使用;用什麽技術采集、達到什麽樣的安全級别、采集多少個點位的特征、信息要做多少層加密,這些都需要通過立法盡快明确。”